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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李迈律师团队专业离婚律师解答: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进行表达自己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在处理离婚案件时,由于涉及调解程序,如果被告不在场,法院一般会谨慎行事。但如果被告经依法传唤或者通过系统公告送达后仍不到场,且已查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也会作出缺席判决。免费法律咨询https://www.wenlilv.com/h-col-112.html北京中银李迈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办理信托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金融理财纠纷、刑事纠纷、债务纠纷、婚姻纠纷等案件5000余件,对协议离婚、离婚诉讼、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遗产继承等民商事纠纷案件和刑事辩护等刑事案件,以及信托计划、银行信贷、保险业务、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资产证券化、公司债、融资租赁、结构化融资等资产管理及投行业务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提供免费电话咨询及到所面谈咨询。联系电话:153-1115-0430!
那么,在离婚案件中缺席判决有哪些危害呢?
首先,在离婚诉讼案件中,诉前行政调解是必经的程序,而被告经传票传唤不到庭参加应诉的,法院就无法及时进行调解。在这种情形下,如果以被告不出庭就无法和解为由无限期中止审判,这将只破坏名义上的婚姻,法院将陷入两难境地。
其次,法院在进行一方缺席离婚案件审理时,在被告未到庭的情况下,法院就无法实现通过积极听取双方的陈述问题以及对于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情感崩溃是离婚诉讼中决定是否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原告无法反驳被告,法院往往无法判断原告和原告之间的关系是否真的被陈述和证据所破坏。其真实性是未可知的。
此外,法院在缺席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子女抚养权以及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进行处理时,如果双方无法进行协商或者另一方公告送达后不当场的,法院进行判决由原告抚养,被告又下落不明或者拒绝网络支付抚养费的情况,这样对原告来说是一个不轻的负担。
此外,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在共同生活中获得的财产,但同时可能存在虚假或另一方隐瞒、转让财产的情况。为了获得更多的财产,原告可以在夫妻关系中隐瞒共同财产,如果涉及更多的财产,被告一旦出现纠纷就不可避免。
最后,缺席判决对解除一些名存实亡的婚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不排除存在某些当事人为可以达到假借离婚而规避相关法律的目的。面对原告的离婚诉讼,许多被告错误地认为只要不出庭法院就不能下令离婚,但这种认知是错误的。拒不到庭只能说明被告对婚姻制度存在一些消极的态度最终导致法院可能还是判决准许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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